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报复又刺死见义勇为者,两次被判死缓后再审,法院未当庭宣判

2026-01-22 10:43  大河报

2026年1月21日,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再审在云南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

据被害人亲属的代理律师刘文华介绍,在庭审中,被告人田永明及其辩护人辩称,其对被害人刘铭富的死亡应属过失致人死亡;同时主张其对大嫂的行为仅构成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公诉机关及被害人亲属对此均明确表示不予认可,并予以驳斥。

刘文华指出,刘铭富身上两处刀伤深达胸腔,此等伤情需主动发力捅刺方能形成。若仅为推搡过程中的意外,人在本能反应下会躲闪后退,刀具难以刺入身体。此外,案发时刘铭富主动上前劝阻,田永明的母亲亦参与阻拦,但仍未能制止其行凶,这充分说明其杀人故意明确,犯罪恶性深重。

被害人刘铭富之子刘亮刚表示,本次庭审于上午9时开始,持续至12时许结束。值得注意的是,庭审中提及了刘铭富见义勇为的情节,而在一审阶段,法庭对此未作重点关注。田永明出庭受审,但始终拒不认罪。他当庭声称,自己首次入狱系因遭大嫂诬告强奸,并称正是该次"诬陷"导致其在2002年实施报复行为。

庭审期间,田永明首次向被害人家属表示道歉,但家属拒绝接受,认为其并非真诚悔罪,而是企图借此规避法律严惩、减轻罪责。关于刘铭富的死因,尽管司法机关已依据伤口形成机制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作为关键证据,田永明仍坚持否认主动捅刺被害人。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情节复杂,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将择期依法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