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飞宇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侵权博主连续10天道歉(2)

2024-12-11 14:44  九派新闻综合

上述判决于2024年8月20日生效后,被告合肥小小莉公司、王*莉未如期履行判决内容,陈飞宇先生遂委托本律师事务所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申请程序。本案于2024年10月8日正式进入执行审理程序,目前法院已将合肥小小莉公司、王*莉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京0491执2429号】。

附:人民法院公告网2024年12月10日刊登的判决主要内容。

鉴于合肥小小莉公司、王*莉拒不履行致歉义务,法院已于2024年12月10日通过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本案判决主要内容(同步刊登于中国法院网)。本律师事务所将密切关注被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的进展。

随后,陈飞宇工作室转发这则案件简讯回应:"本工作室坚决维护陈飞宇先生的合法权益,抵制侵害陈飞宇先生名誉权的任何侵权行为,并将继续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侵权主体之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据悉,陈飞宇是著名导演陈凯歌和演员陈红的小儿子,出生于2000年4月,代表作有《将夜》《秘果》《最好的我们》《点燃我,温暖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