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结束太湖地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长江流域仍维持

2024-07-20 15:35  搜狐

江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2024年7月20日10时起,结束我省太湖地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维持我省长江流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有关市和部门按照防汛应急预案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做好各类防汛设施的检修维护,清点麻袋雨衣等工具,及时更新补充;检查各类防汛抢险特种车辆,随时做好抢险救援和紧急出动准备,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