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法律层面看,高校作为教育机构,其核心职责是教书育人与校园管理,而非介入市场经营、指定消费渠道。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此类限定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嫌排除、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市场公平秩序。商家无论规模大小,都应享有平等进入校园市场的机会,高校无权凭借管理权限为特定服务商"开绿灯"。
校园管理需要兼顾秩序与安全,但不能以牺牲学生权益为代价。食品安全的保障,应通过建立统一的准入审核、抽检机制实现,而非简单粗暴地"一刀切"垄断;校园秩序的维护,也可通过划定取餐区域、规范配送时间等更合理的方式达成。真正的校园管理,应当是在尊重学生意愿、保障市场公平的基础上,寻求管理效率与服务质量的平衡。
高校的"唯一指定",看似是管理手段的选择,实则暴露了对学生权益的忽视。希望相关高校能正视舆论争议,摒弃垄断式管理思维,回归"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通过公开透明的规则设计,让学生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让市场竞争倒逼服务质量提升,这才是校园管理应有的温度与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