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不是搭伙就散,领了结婚证,夫妻扶养就是法定义务,躲不掉、推不了。

近日,江苏淮安75岁老人李某因无收入、生活困难,将再婚老伴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扶养费。法院审理后调解结案,判决王某每月向李某支付500元扶养费。
李某年近60岁时与王某登记再婚,婚后一起租房生活,本想互相照应安度晚年。两年前,王某因病搬去儿子家居住,留下李某独自在出租屋。李某年事已高、无退休金、无任何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无奈之下起诉维权。王某却认为,李某有亲生子女,赡养责任该由子女承担,自己没有义务。法院结合双方收入、身体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认定夫妻扶养义务独立存在,最终促成调解,王某同意按月支付500元。
这件事戳中很多老人再婚的痛点:不少人觉得再婚只是作伴,经济上各管各,遇到困难就甩锅给子女。但法律与情理都明确,只要是合法夫妻,就有相互扶助的责任,不能因为分居、有子女就免除。这500元不多,却守住了老人的底线生活,也给所有再婚家庭提了醒:婚姻不止是感情,更是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