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一辆倾倒在路上的电动车,货车司机刘某驶入逆行车道,撞上迎面驶来的另一辆货车,并导致另一名货车司机不幸身亡。记者近日从顺义法院获悉这起案件,电动车车主王某和突然转向的货车司机刘某被判分别承担20%和80%的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王某受公司派遣,进行高压线巡视工作。事发当天,为拍摄照片,王某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道路边。然而,这个举动却成为了引发悲剧的导火索。之后,司机刘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事发地点时,王某停放的电动车突然倾倒。为了躲避倾倒的电动车,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驶入逆行车道,与马某所驾驶由南向北行驶的重型栏板货车左前部相撞。这场事故造成了马某不幸死亡,刘某受伤,而三辆车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面对这一悲剧,马某的继承人提起诉讼,将车辆保险公司、王某所在公司、刘某所在公司都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