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的贵阳,冷得连哈气都能结成白雾。熊女士攥着浴牌,带着父母和孩子走进"地中海传奇水汇"时,还在跟孩子说:"等下泡完温泉,妈妈带你去吃楼下的糖炒栗子。"甜丝丝的期待裹着温泉的热气,却没想到,接下来的一幕,会把这场家庭温馨局变成一辈子的噩梦--

她刚裹着浴巾从淋浴间出来,眼角余光突然瞥见隔壁隔间的老年女子正举着手机,屏幕里赫然是自己刚洗完澡、没穿衣服的样子。那一刻,她的血液瞬间凝固,声音卡在喉咙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她在拍我!"

熊女士的声音里还带着当时的颤抖:"我刚走出淋浴间,就看见她(杨某某)拿着手机对着我,屏幕里的画面让我瞬间懵了--那是我没穿衣服的样子!"
当天,孩子在儿童区玩,她和父母在女宾区换衣服。等她洗完澡出来,突然发现隔壁隔间的62岁老年女子杨某某正拿着手机对着自己。她立刻冲过去抢夺手机,杨某某本能地护着,两人发生争执。抢过手机后,熊女士的手在抖--相册里还有多张其他女性的隐私照片和视频,微信聊天框里,杨某某正准备把她的照片发给一个备注为"好友"的人,聊天记录里还有之前发送的"欣赏"字样。

"我当时整个人都懵了,她怎么能这么理直气壮?"熊女士说,"她还说'只是拍着玩,又没传出去',可照片已经在她手机里了,谁知道她之前发过多少?"
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介入。经调查,杨某某当天在女宾区内,用手机偷摄了多名女性的隐私照片和视频,并通过微信转发给好友"欣赏"。最终,杨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事件并未就此结束。熊女士认为,地中海传奇水汇的现场处置不力--"我发现被偷摄后,喊了工作人员,可他们过来只是劝了几句,没有立刻控制嫌疑人,也没有保护现场。"她要求水汇给予赔偿,对方的回应是"免当次门票,再赠送三张门票"。

这样的"补偿",让熊女士哭笑不得:"我在乎的是那几张门票吗?我在乎的是,我在你们的场所里被偷摄了,你们有没有责任?有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这种事发生?"
浴室作为私密场所,商家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安装监控、加强巡逻、设置反偷拍提示等),防止消费者的隐私被侵犯。若因商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被偷拍,商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可现实中,很多场所的"

处置"往往流于形式:道歉、免单、赠券,却回避了"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核心问题。就像熊女士说的:"如果这次没抓住她,下次还会有其他人被偷拍,你们的'赠票'能弥补别人的恐惧吗?
杨某某的行为,不是个例。近年来,公共浴室、更衣室、酒店等场所的偷拍事件屡见不鲜:
2023年,某酒店员工偷摄客人隐私视频,上传至非法网站获利;
2022年,某健身房更衣室发现隐藏摄像头,涉及多名女性;
2021年,某商场试衣间被装摄像头,偷摄者被行拘5日……
为什么偷摄者敢如此明目张胆?

其一,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像杨某某一样,认为"拍着玩"不是什么大事,没意识到偷摄他人隐私是违法行为。甚至有人觉得"只是看看,又没伤害谁",却不知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其二,利益驱动。偷摄的照片和视频在非法网站上能卖高价,有的甚至被用来敲诈勒索。比如,有些偷摄者会将视频卖给非法网站,每条视频能赚几百到几千元不等;还有的会用照片威胁受害者,索要"封口费"。
其三,场所"不作为"。很多商家为了节省成本,没有安装足够的监控,也没有加强巡逻,给了偷摄者可乘之机。比如,有些浴室的隔间没有安装监控,或者监控覆盖不全,偷摄者可以轻易躲过;还有的商家对员工培训不到位,遇到偷摄事件时,只会"和稀泥",不会及时制止并报警。

守护私密空间:我们需要怎样的"安全盾"?
熊女士的遭遇,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女性的私密空间,到底该如何守护?
对于女性来说:提高警惕,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增强防范意识:在公共浴室、更衣室等场所,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尤其是隔间、角落等隐蔽区域。若发现可疑人员(如拿着手机、相机对着他人的人),及时向工作人员求助或报警。
及时固定证据:若被偷摄,不要因为"难为情"而放弃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及时保留证据(如抢过的手机、聊天记录、监控录像等),这些证据是追究偷拍者责任的关键。
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摄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若因偷摄造成精神损害,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偷摄者赔偿精神损失。

对于场所来说: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安装监控设备:在私密区域(如浴室、更衣室)安装监控,覆盖重点区域,确保无死角。同时,要定期检查监控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加强巡逻:安排专人在私密区域巡逻,尤其是高峰时段,要增加巡逻次数。若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制止并报警。

设置反偷摄提示:在私密区域张贴"内有监控,请注意言行""禁止偷摄"等提示,提醒人员注意自己的行为。同时,要向员工培训反偷摄知识,让员工学会识别偷摄行为,及时处理。
对于法律来说:加大处罚力度
目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偷摄行为的处罚较轻,对于一些"惯犯"来说,威慑力不够。比如,有些偷摄者被行政拘留几天后,又继续作案,因为违法成本太低。
因此,建议将偷摄行为纳入"刑事犯罪",比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偷摄他人隐私并出售或提供给他人,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这样的处罚,才能真正起到威慑作用,让偷摄者不敢轻易伸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