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红鉴宝博主"听泉鉴宝"宣布短暂停播,作为依靠鉴宝疯狂涨粉近千万的博主,其幽默的言谈以及节目效果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出现在其直播中的"文物""藏品"层出不穷。"很开门""国宝帮"等词汇被网友熟知,真真假假的文物更引发了观众对复制文物现象的思考。
复制文物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介绍,文物复制是文化博览行业中的一项重要技术,对保护珍贵文物、传承历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但不能擅自复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复制馆藏文物,应当依据馆藏文物的等级,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修复、复制、拓印拍摄馆藏珍贵文物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和行政处分。因此,未经批准复制馆藏文物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专用工具,后果严重者会面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