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中国-东盟检察合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宫 鸣
法治是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支撑。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为中国与东盟深化法治合作提供新机遇。
一是筑牢法治共识,共护区域和平稳定。中国积极与东盟各国总检察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在跨境取证、跨境追捕、证据转换、文书送达等方面加强务实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刑事司法协助义务,2024年至2025年8月底,共办理涉东盟刑事司法协助案件288件。愿与东盟国家进一步畅通司法协助渠道,完善信息交流与个案协查机制,共同提升打击跨境犯罪效能,切实维护本地区安全与稳定。
二是强化法治赋能,共促区域经济发展。愿与东盟国家加强在知识产权、贸易纠纷解决、投资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合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持。
三是深化法治交流,共推区域文明互鉴。邀请东盟法律同行登录新版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到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研修,充分发挥网站和基地在加强执法司法交流互鉴中的重要作用。
深化法治合作,构筑互信基石
柬埔寨司法部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国务秘书 秦马林
柬埔寨与中国向来维系着以真诚、团结与相互尊重为基石的深厚友谊。多年来,双方在此基础上持续稳步推进法治合作。
法治合作不仅限于思想交流,更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公众信任、确保司法公正透明的关键手段。柬中在司法培训、立法研究、比较法律研究及制度联系建设等领域展开的深入合作,进一步积累了双方互信,有助于构建一个既支持经济增长,又保护公民权利,同时巩固国家发展所需的稳定法治环境。
柬埔寨持续推动司法与法律改革,中国在司法现代化、法律教育及科技治理方面的丰富经验为此提供了宝贵参考。我们注意到,在深化仲裁与调解机制、民法发展、商业与投资监管、网络与数字治理以及柬埔寨法律专业人员持续培训等领域,柬中双方合作前景广阔,蕴含重大机遇。
展望未来,柬埔寨将坚定不移致力于与中国及所有东盟伙伴深化法治合作、增进制度互信,并为地区发展开拓新路径。将持续推动研究合作,支持学术交流,培育新一代法律专业人士,传承和发扬友好合作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