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对225个快递“仅退款”,然后转售商品,还高调“炫富”!商家损失5.4万余元后报警(2)

2025-12-08 16:02  每日经济新闻

时女士称,在事件曝光后,她收到了多位商家私信"遇到了同样的事",核对地址后发现是同一个人。

此外,事发后刘某还曾转账给时女士"求和解",分别为2万元和3万元,希望时女士"留一条路"。时女士称自己拒绝了,"成年人应该得到应有的判罚"。

目前,时女士展示的受案回执显示,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卫山派出所已受理该案。

图:受案回执单,来源:视频截图

对于此事,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齐认为,该女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下单时就无支付对价意愿,还通过更换快递面单等隐秘手段骗取财物,且将赃物转卖牟利,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据中国青年报,张律师指出,刘某实际犯罪所得可能不低于2万-3万元,而诈骗罪入罪金额为3000-1万元(对应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金额达3万元以上则属"数额巨大",将面临3-10年有期徒刑。

面对部分网友提出的"快递员或者驿站也负有责任"的疑问,张律师告诉记者,快递员或驿站若无明知或串通行为,则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因该行为属于独立违法犯罪,非普通合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