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国自主研制的歼-10战斗机生产型正式交付,该型号的战斗机属于高性能、多用途、可全天候作战使用的第三代战斗机。国际上也将其称为"J-10"或"F-10"。如今随着印巴边境冲突的爆发,"歼-10CE"战斗机大放光彩,但在这背后,还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
"歼-10"战机研发成功后,我空军部队开始换装新型战机。新型战机的研制并不是我们的目的,当时世界上还有很多比我们先进的战机型号。
随后,我方开始了对"歼-10"系列战机的研制。2006年,我们把"歼-10A"战机命名为FC20推向国际市场,价格基本定在2930万美元左右,本以为该款作战半径达800公里、可同时攻击4个空中目标的战机能够像"歼-7"一样吸引一众国家的抢购,但我们实际上的销售情况却异常惨淡,这便是"歼-10"系列战机出口难的一阶段开端。
当时孟加拉、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沙特、埃及等国家都从我国购买过不同型号的"歼-7"战斗机,这些国家在"歼-10A"刚宣布外销的时候还派出过代表团专门了解该款战斗机的性能,有些国家已经明确把"歼-10A"战斗机纳入了高级战斗机发展计划,并着手与我们进行实质性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