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叫"防火防盗防闺蜜",四川的戚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这句话成了她生活的真实写照。
一个是结发二十多年的丈夫,一个是相识多年的闺蜜。
四川戚女士万万没想到,自己最信任的两个人,会在背地里勾连四年,感情之外,还牵扯出一笔高达79万余元的金钱往来。
法院会如何判决这笔资金的去向呢?是返还?还是自愿赠与?

据九派快讯等新闻报道,杜先生和戚女士于1999年结婚。
2016年,两人在山西务工时与程女士夫妇结识,戚女士与程女士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
两家人经常来往,吃饭聚会,关系一度亲密。但没想到,从2018年开始,情感的界限悄然被打破。
事情败露是在在戚女士和杜先生婚后的第23年,也就是2022年。

杜先生喝醉了,手机电量耗尽,戚女士帮他充电,无意中看到了他与程女士的微信聊天。
聊天记录里,两人互称"老公""老婆",还有大量暧昧对话。更扎眼的是转账记录:520元、1314元反复出现。
这些数字,不是普通朋友之间会给的数额。
她忍不住翻查资金流水。结果让人难以接受。

杜先生4年间,通过微信向程女士转账649,316元,通过银行转账142,000元,共计791,316元。
程女士通过微信返还部分款项,共447,822元。简单一算,她最终净收了343,494元。
面对这笔巨款,戚女士决定维权。
她起诉程女士,要求返还全部343,494元。
程女士却在法庭上予以否认。
她说,这些钱不是赠与,是正常经济往来。包括她丈夫承接的一笔工程款,还有杜先生在她麻将馆借的钱。
说法是说法,但证据呢?
法院要求提供合同或借条,程女士拿不出来。

更关键的是,她丈夫也没有出庭作证,甚至没有出具任何书面材料。
麻将馆的收支记录、工程项目的转账明细,全部缺失。
没有证据,就不能成立债权债务关系。法院直接指出:"经济往来"说法,证据不足,不予采信。
然而,一审法院却采取了"中间方案"。
法院认为,虽然无法证明资金完全是借款,但两人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经济联系。
于是,判定程女士返还其中一半,即171,747元。
这个判决一出,不少法律人士表示疑问。
这是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擅自转出的共同财产。为何只能追回一半?法律依据在哪?
一审法院的"酌定处理",引发不小争议。
部分观点认为,这种调和式裁判虽然顾及双方感受,却掩盖了事实:这是以婚外情为基础的赠与行为。
如果这样的判决成为惯例,是否意味着婚外转账可以"合理化"?是否鼓励类似行为钻法律空子?

戚女士没有接受这个判决,她上诉了。
二审由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法院重新审查案件后,给出了明确的态度:
丈夫在婚姻期间,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且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大笔共同财产转给第三人,该行为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
这部分处分行为,法律上无效。
更关键的是,这笔赠与发生在婚外情关系中,背离公序良俗与家庭伦理。即便对方"接受心甘情愿",也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法院还指出,程女士无法证明存在真实借款或工程款往来。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改判程女士全额返还343,494元。

这场官司,戚女士赢了。
但她赢的不是"友情的胜利",也不是"婚姻的挽回",而是用法律手段捍卫了自己的财产权益。
不是所有的转账都叫赠与。不是所有的暧昧都能掩盖责任。
这个案件之所以引发关注,不仅因为感情背叛,更因为它清晰地划出了法律的边界:
夫妻共同财产不能随意处置,尤其不能在婚外情中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