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刘某,做生意的,那天急着给供应商打13.6万货款,手指一点,没仔细核对账号,钱直接转进了一个叫付某的陌生人账户里。等他发现不对劲,翻出转账记录核对,浑身冒冷汗--就差一个数字,转错人了。

更崩溃的还在后面。他赶紧联系付某,想让对方把钱退回来,可付某支支吾吾,说钱刚到账,就被银行扣走了11万多。刘某一头雾水,后来才知道,付某欠着银行贷款,银行早就盯着他的账户,一有钱进账,就自动扣划抵债了。
刘某气不过,直接起诉了,一边告付某,要求返还13.6万,一边告银行,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可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一审判决下来,刘某傻了眼,二审也维持原判--判付某返还全部13.6万,银行一点责任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