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统筹层次提升可能对做好分级诊疗带来挑战。随着统筹层次提升、政策和基金更加统一,患者可能更倾向于流向医疗资源集中、服务水平高的地区就医,从而加剧优质医疗资源"集聚效应",影响基层首诊和转诊机制的顺畅运行。若不配套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省级统筹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削弱分级诊疗的执行效果,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压力。因此,推进省级统筹既不是"为了统筹而统筹",也不是简单的资金集中,而是要在制度协调、风险调剂和治理能力提升上形成突破。
稳妥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需以建立省级调剂金、规范统一全省经办服务为突破口。重点通过省级调剂金,平衡因地区间参保年龄结构差异带来的基金运行风险。同时,全面梳理并统一全省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和流程,推动更多事项实现"省内同办"。建议省级医保信息平台及时将数据回流至各地,以支持地方对基金运行状况的实时研判,增强基金运行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在此过程中,同步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基层首诊和转诊机制有效运行。
需要强调的是,"统一"并非"一刀切"。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可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挂钩,但待遇起付线、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以及门诊保障机制等关键制度要素应保持统一规则。在这一过程中,要同步协调财政部门,建立科学合理的分担和激励机制。
未来,在政策规则趋于统一后,适时推进两项制度的衔接与整合。在制度框架、政策标准和管理规则基本统一的基础上,有序评估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衔接乃至整合的可能性,并探索在一定范围内推进两项制度的基金统筹管理,为建立统一的全民医保制度打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