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104天仅休1天病亡公司被判赔40万

2024-08-30 11:17  头条

2023年2月,阿宝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岗位为油漆工,合同期到2024年1月为止。很快,阿宝就被安排到舟山市岱山县的项目工地工作,2月份到5月份期间除了4月6日外,阿宝都在连续工作,工作时间长达104天之多。2023年5月25日,阿宝感觉身体不太舒服请假回去休息,5月28日重返工地工作,可很快他又感到身体不舒服再次休息,当天病情严重被工友紧急送往医院。经过抢救后还是在6月1日凌晨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随后阿宝家属把用人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经调查确认,阿宝是感染了肺炎链球菌,后发展成脓毒血症和多脏器功能衰竭。这是一种急性病,不是基础病,一般在冬春季节或流行性感冒高发的时候,免疫力低下的人就非常容易被感染。

该用人单位在104 天里只给阿宝一天的休息时间,法院认为此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定,侵害了劳动者权益,高强度的连续工作和阿宝的死存在一定的因果关联。判定用人单位承担阿宝死亡造成损失的20%的责任,约39万余元,另付1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总共40万余元,用人单位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庆幸家属勇敢的站出来用法律武器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虽然40万的赔偿买不回家人的生命,但是对失去顶梁柱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救命钱。

很多劳动人民为了生存,每天埋头苦干,为了把活干完很多时候都顾不上休息。更不懂得如何去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这个案例提醒我们,一定要关注身体健康,有不舒服的定要及时就医,早发现早治疗。用人单位要合理安排劳动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不可无视劳动法,要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负责。每一个劳动者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和未来。愿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