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返现”“收费内推”?都是骗局!警惕十大“陷阱”(3)

2024-10-23 15:56  中国网

"猫腻合同"陷阱。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个别用人单位为降低用人成本、规避用工责任而侵犯毕业生合法权益。有的仅签订《就业协议书》,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的合同内容简单,缺少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等具体内容;有的以少缴税款为由,准备两份不同薪资的"阴阳合同"。

防范提示: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前,要注意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不可草率签订。

"假试用"陷阱。有的用人单位超过法定上限约定长时间试用期,或重复约定试用期。有的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不缴纳社会保险。还有的用人单位为降低用人成本,大量招聘毕业生,试用期约定较低的工资,等试用期结束后,便以各种理由解聘,"假试用,真使用"。

防范提示: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应缴纳社保,工资水平不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扣证件"陷阱。有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借保管或经办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等名义,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这种情况非常危险,可能会做不法行为或开银行卡等。

防范提示:求职者不要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如有需要,仅出示即可。需要提供证件复印或影印件的,要注明具体用途。

虚假信息陷阱。有的用人单位为了增加对毕业生的吸引力,故意夸大单位规模、业绩、发展前景、工资和福利等。

防范提示:求职时要详细询问岗位信息、工作内容,避免入职后发现实际工作与预期有出入,浪费时间和精力。

人社部提醒广大求职者,通过合法的、正当的、信誉好的信息渠道了解招聘信息。应聘时,要保护好个人信息,接到招聘邀约后,及时上网核实相关信息。一旦遭遇上述求职陷阱,或恶意解约等情况,请拨打12333电话或前往人社部门投诉举报。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伤害,请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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