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贪小便宜!网购11元衣服“仅退款”被起诉,最后赔了800余元(2)

2024-07-16 13:54  环球网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伍某也意识到了自己"仅退款不退货"的行为有违诚信,主动联系店主胡某协商退款退货事宜,同意退还11.96元的货款以及承担胡某因此次维权支出的800元相关费用。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店主胡某也进行了撤诉。

法官说法

电商平台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在设置退换货选项时,会有"仅退款"选项,部分消费者认为平台受理了"仅退款",即无需再和商家沟通退货的问题。但实际上,除电商平台或商家有特别承诺外,所谓"仅退款"通常是买家未收到货或拒绝收货,所以不存在退货问题,并非指买家可以在收到商家的退款后无偿占用货物。

消费者在网购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退货退款方式,在没有和商家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仅退款不退货"不仅是不诚信的行为,还可能涉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切勿为了"薅羊毛"、占便宜而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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