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付800元和女孩发生关系 涉强奸被抓

2024-10-09 13:15  百家号

湖北十堰,男子酒后入酒店并以800元的价格,邀约一名女子发生关系。4个月后,因女子被查处,男子被民警认定4个月前嫖娼,并被公安机关处10日拘留1900元罚款。事后男子不服并两次告上法庭。

湖北十堰的夜晚,灯火阑珊,程某刚刚为朋友庆祝完生日,独自走在街头,酒精的作用让他的脚步有些踉跄,夜风吹拂着他的脸颊,仿佛要吹散他心中的烦闷。

工作的压力如同一块巨石,压得程某喘不过气来,他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经意间来到了一条昏暗的胡同,胡同里闪烁着一家小旅馆的霓虹灯,仿佛在向他招手,程某停下脚步,犹豫片刻,最终还是推开了旅馆的门。

旅馆老板是个中年男子,看到程某进来,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程某压低声音,询问是否有"特殊服务",老板会意地点点头,转身走进后屋,不一会儿领出几位浓妆艳抹的年轻女子。

程某的目光被一位身材火辣的女子吸引,程某指着她说:"就她吧。"

老板笑着开价:"300块一次,800过夜。"程某毫不犹豫地掏出钱包,数出几张红色钞票,然后搂着那位女子上了二楼。

这一夜的疯狂很快就被程某抛之脑后,生活依旧按部就班地进行着,然而四个月后的一天,一通来自公安局的电话打破了程某平静的生活。

电话那头,警官用公事公办的语气通知程某到公安局接受调查,程某一头雾水,心里忐忑不安,他反复回想最近有没有做过什么违法的事,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来到公安局,程某才知道自己因为四个月前的行为被查处,原来那天晚上与他发生关系的女子最近在一次扫黄行动中被抓获,通过她的供述,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程某。

程某百口莫辩,他没想到一时的冲动竟会给自己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最终公安机关做出处罚决定:对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900元。

拘留期满后,程某心有不甘,他认为自己只是一时糊涂,而且事发已经过去四个月,处罚未免太过严厉,于是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个说法。

程某先后两次将案件告上法庭,希望能够推翻原判,然而法官经过审理后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最终法院驳回了程某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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