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罪释放5年多仍有犯罪记录,滦州公安回应:没删除权限(4)

2025-04-02 10:24  华商报大风新闻

李志敏表示:"后面我返回滦州,民警又给我截住了,要核查,最终要找滦州市公安局开证明。我说我是正常回家,我当时都已经买好车票,最后也赶不上车,车票也作废了。这个票钱没多少,但是令人很窝火呀!"

"这样大大小小的证明开了起码有5份。"多李志敏提供3月17日滦州市公安局响嘡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月20日该派出所也曾出具证明称,"截至目前,李志敏无违法犯罪前科情况。"

>>>滦州警方称删不了

"那个系统没权力删,一直在跟省厅联系在等回复"

3月31日,记者联系滦州市公安局响嘡派出所负责人,其证实为李志敏开过无犯罪记录证明。

记者询问如果公安网上的记录能销掉,就不用老是找派出所开证明了,对方回应称,"这个问题涉及有点专业。"

对于法院已作出无罪判决,公安机关有义务撤销不良记录,这位负责人表示:"我知道(判决)。如果是媒体的话,要找我们公安的政工部门,这个情况我不方便说。"说完即挂断电话。

此外,记者多次联系滦州市公安局涉事的王姓警官,其一直未接电话。记者联系了滦州市公安局出庭应诉的委托代理人,这位干警也未接听电话。

前述判决书显示,被告滦州市公安局辩称,没有给李志敏出具过任何犯罪记录前科的东西、资料,也没给任何地方出具过,包括证明文件。

"我们联系省公安厅了,只能把那句话删除,但是整体信息删除不了。删除之后,查询记录可能还存在这个信息。但是那个系统也没有权力删,我们一直在等省厅回复,但是现在我们权限能做的,处罚决定书里边,比方说哪个字错了,我们能改,但是名字、日期错了,我们没权力改。我们只能在里边某个错别字、标点符号更改,这是我们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