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平静的日子并没过多久。几天后,夏某某的大哥提出了一个要求:要重新分配剩余的赔偿款。他说,兄弟俩再加上杜女士,三个人分50%,给孩子留50%。这个提议立刻遭到了杜女士的拒绝。在她看来,这笔钱是小悦的未来保障,不能轻易分配。
被拒绝后,两个哥哥竟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们偷偷把钱取走,并把原来的银行卡销户。杜女士发现后,心如刀绞。她没想到,为了这笔钱,亲兄弟竟然会走到这一步。
为了拿回赔偿款,杜女士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她来到了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起诉了夏先生。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夏先生夫妇确实存在私自取走并销户的行为。
与此同时,村委会也向法院提出了申请,要求撤销夏先生夫妇的监护权。他们认为,夏先生夫妇已经不再适合担任小悦的监护人。在法庭上,小悦也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她愿意跟妈妈杜女士生活。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夏先生需要返还11万元给小悦。为了保障小悦的利益,法院还与银行进行了协调,对小悦的账户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额和监管。在正常情况下,杜女士每年可以支取5万元用于小悦的生活和教育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