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男子倒地钻女子腿下 女子拒绝后遭纠缠受惊

2025-07-08 23:20  头条

近日,福建莆田,一家服装店里女子正在店里直播化妆,全身心都在镜头上,没留意身后。突然窜出来个男的,二话不说往地上一躺,直接就往她腿底下钻。

女子吓得尖叫起来,赶紧躲,跟她朋友一起赶这男的走。可这人跟没听见似的,赖在地上不动弹,最后还撂下句狠话,说下次还来,后来才知道,这男的是从直播间摸到店里来的,这事儿一曝光,网上炸开了锅,谁听了都觉得膈应又后怕。

男子以挑选衣服为借口进入服装店,后故意躺在女子腿下并持续贴靠,离开时还挑衅"下次再来",要承担什么责任?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 骚 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男子到女子服装店里,故意贴靠其腿部、持续纠缠、挑衅"下次再来",已超出正常购物范畴,属于以肢体行为对女子实施性 骚 扰。女子可要求男子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过,女子需证明因男子的行为导致严重心理创伤,如就医记录。

女子需保留监控视频作为证据,证明男子行为具有故意和骚 扰行为,而非偶然接触。而这件事中,男子是通过女子直播间找到她的服装店,然后进行了骚扰行为,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女子在直播间透露店铺位置,被别有用心的男子找到,到了店里干坏事。男子在店里对女子实施贴靠行为,可能侵犯女子的"私人生活安宁"。女子可要求男子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最后,如果女生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及时报警,人少的时候不要正面和对方发生冲突,也要学会保留相关证据,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