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上海静安分库项目负责人黄海波表示,法律上的"遗嘱"是给到法定继承人的,给到没有血缘关系的第三方则为"遗赠",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需要提醒的是,一些受遗赠人在知道遗嘱内容以后,60天内要表示接受,否则(知道遗嘱内容后没有表示接受)在法律上就视为放弃。

此外,黄海波透露,中华遗嘱库成立13年以来,立遗嘱的(平均)年龄从77岁降到了67岁,"可以明显地看到立遗嘱人平均年龄的下降"。市民对遗嘱的接受程度也越来越强烈,80后、90后、00后立遗嘱的也越来越多了,大家对遗嘱不再像之前那么忌讳,知道遗嘱并不是老年人专利,他们也会对自己的财产提前做好规划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