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52岁的李某因为腰痛去了阿克苏一家普通诊所做理疗,他原本只想缓解一下老毛病,没想到第二天傍晚腿突然动不了,尾巴骨也疼得厉害,晚上11点家人赶紧把他送到医院急诊。
医生检查后发现情况很严重,病人得了急性脑梗死、四肢瘫痪、重症肺炎和脑脊髓炎,后来经过多次治疗,病人保住性命,但留下终身一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别人全天照顾。
2024年5月,阿克苏市卫健委委托第三方进行司法鉴定,结果认定诊所有过错,责任比例在56%到95%之间,同年7月,李某自行委托再次鉴定,确认其构成一级伤残且需完全依赖护理,一审法院采纳该结论,判决诊所承担95%的责任,赔偿总额350余万元,其中护理费占200多万元,按两名护工轮班照护计算。

诊所方面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并要求重新进行鉴定,但法院没有批准这个请求,法院指出整个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鉴定人员也出庭接受了质询,过程中没有发现重大瑕疵,所以维持了原鉴定的效力,到2026年3月19日二审结果出来,赔偿总额调整到大约241万元,主要变动在护理费部分,从原来超过200万元被核减为115.7万元,再乘以95%的责任比例,最终确定赔付109.9万元,法院在解释中明确指出,没有任何医院或鉴定机构出具过需要两人护理的明确意见,一审判决仅凭主观判断认定双人护理缺乏依据。
现在有个实际问题,打官司的时候家属说需要两个人轮班照顾病人,法官就相信了,可是医学上怎么判断呢,康复等级和护理需求之间没有明确标准来衔接,鉴定报告只说病人完全需要护理,没有说明具体要几个人,法院自己加上两个人,这其实超出了他们的权限。
此外,95%的责任比例在类似案件里算很高,李某的脑梗是否由理疗直接引发,鉴定报告没讲清病理机制,只说诊所"没有及时转诊""出现漏诊",但理疗师做的是推拿按摩工作,并不是医生,他有没有责任判断病人即将发生脑梗,这一点法院没有深入调查。
还有一点让人想不通,李某有没有高血压或糖尿病这些高危因素,一审和二审都没提到,如果真有这些情况,责任全都推给诊所可能不太合适,最近国家在推行新规定,明确非医疗机构不能处理神经系统问题,这个案子发生在新规之前,但暴露的问题到现在也没过时。
杭州去年发生了一个类似案件,患者在接受按摩后出现颈动脉夹层并导致瘫痪,法院判决责任比例为78%,同样是在非医疗场所出事,责任比例却相差近20%,这表明各地对理疗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尚未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