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户多宅”一律拆除?4种情况多宅不会拆

2024-08-20 16:26  头条

宅基地在农村来说家家都有,这是满足农民户有所居的必备条件,是农民用于建房的基础之地,对于居住在农村的居民来说极其重要。但是随着宅基地用地被滥用,很多村子的宅基地出现短缺,因而现在要申请宅基地是越来越难。

宅基地进入严管,主要落实的政策就是"一户一宅",根据官方解释,"一户一宅"即是指农民家庭的一户居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要符合当地省市县的规定。

而且宅基地的申请只能一次,如果后期农户把宅基地进行转卖、租赁,都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这项政策的实施是为了保护农村建设用地资源,要知道经过数十年的滥用,农村宅基地早就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了。

主要是因为城市不断扩建,使用的却是农村宅基地指标,除此外农村人口不断增加,申请宅基地的人越来越多,同时还有很多家庭不仅一处房子,这样又占用了大量的土地。

一户多宅全部拆?四种情形合规不用拆

为了公平公正,也是为了合理规划宅基地的使用,也是为了节约土地资源,对不符合"一户一宅"地进行全面整治,一户多宅的要进行拆除。对于拆除一户多宅,农民争议很大,毕竟即便是多宅也是农民花钱建设的,那么全部要拆吗?

其实不然,在一户多宅中有4种情形是合规的,只要农民做好登记,是不用被拆除的。

一、因合法继承的'一户多宅'

咱们都知道,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不能够买卖,即使流转,也只能在同村流转。虽然宅基地不能够继承,但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宅基地上的房屋后代是可以合法继承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以'收回宅基地'为由,强行拆除宅基地上合法继承的农村房屋。

简而言之,因合法继承导致的'一户多宅'是合法的。如果因为公共需要,要拆除该宅基地上的房屋,那也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按拆除正常房屋的补偿标准,给继承人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总面积不超标的'一户多宅'

有些农户虽然有好几块宅基地,但这些宅基地面积小,加起来没有超过当地宅基地控制面积标准总和,那这种'一户多宅'也是合法的。

值得提醒的是,不同区域的宅基地控制面积标准各有不同,有些地方按人口计算宅基地面积,有些按人均耕地面积和地理位置制定,大家想知道的可以上当地政务网站查询。

三、宅基地试点改革区域的'一户多宅'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有些地区尝试对一些超面积宅基地采取付费方式使其合法化。

这种情况的'一户多宅',只要补齐了超面积宅基地费用,也是合法的,不应该被区别对待。

四、历史原因

一户一宅的政策并不是一直就有的,是土地管理法出台后形成的,但是在这之前和刚开始实施阶段并没有这个政策,农民也没有这个概念,只要有需要就建房子,甚至农村还存在不少30年代、40年代的老房子。

这些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俗话说"法不计过往",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是难以进行追责的,所以由历史原因造成的一户多宅也是合规合理的存在,不被纳入拆除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