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却不判死刑?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一审宣判

2026-01-06 13:29  头条

2026年,兰州中院对备受关注的"瓜农刺死城管"案作出一审宣判:王爱武、王爱文兄弟因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和四年九个月。

这一判决让不少人疑惑:明明是故意杀人且造成1死2重伤的严重后果,为啥没判死刑?其实,法院的判决绝非"法外开恩",而是严格遵循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核心原则,背后藏着清晰的法律逻辑。

兰州法院审理

一、先厘清事实:为啥认定是"故意杀人罪"?

法院审理查明,案发时王氏兄弟因占道卖瓜与城管队员发生冲突,冲突升级后,王爱武持铁锤击打、持刀捅刺城管队员,王爱文参与追打,最终酿成1人死亡、2人重伤的悲剧。

从法律定性来看,二人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持刀捅刺等致命行为,且造成了严重的死亡后果。因此,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法院也依法作出了相应认定。

但大家要明确:认定故意杀人罪,不等于必须判处死刑。

二、核心答案:故意杀人不判死刑的3个关键原因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刑仅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法院量刑时必须综合考量全案情节,这也是本案未判死刑的核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