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情侣分手后,房屋租金怎么算?
上海的一对情侣分手后,被占用房屋的一方提出,对方应向其支付59个月的租金,共计23万余元。
这个要求能获得法院支持吗?
情侣分手后房租怎么算?
张欢欢和郑浩曾是一对情侣。2016年至2021年期间,双方始终保持着恋爱关系。在此期间,郑浩居住在张欢欢的家中,共计居住了59个月的时间。
2016年,在郑浩搬入到张欢欢的房屋之前,郑浩曾主动向张欢欢表示,想以每月4000元的价格,租住在这套房屋里。尽管如此,在此后的5年,郑浩从未向张欢欢支付过租金,张欢欢也从未向对方主动讨要过租金。
2021年,双方因购房问题感情破裂。此后,张欢欢向郑浩发信息表示,希望郑浩能够搬出涉案房屋,并向其结算5年以来的房屋租金。
对此,郑浩表示,他想将这套房子借给自己的员工居住。
"那我到时候问问中介,现在应该是多少钱,到时候看情况优惠一点好了。"张欢欢说。
"我住不要租金?教练住要租金?"郑浩反问。
对此,张欢欢很无奈,她解释:"从来没说你住就不要租金啊,只是你住的时候一直问我借钱,知道你给不出,我还怎么要?难道把你逼死?现在换一个人了,那么他承担房租,总要重新谈租金了吧。"
对此,郑浩回复说:"我懂你的意思了,我明天安排时间过去搬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