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强奸案民警被控渎职 检方不予立案

2025-03-27 20:35  头条

10月29日,"临夏12岁女孩遭多人强奸,警方未立案"一事有新进展。女孩叔叔告知,检方已受理其对办案民警渎职、滥用职权的控告。检方回应案件在办理,办结后会通知。

此前,"甘肃临夏12岁女孩被强奸案"已于2023年4月17日下午由临夏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司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马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判决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90000元,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心理疏导费等4500元,共计94500元。

被告人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决被告人周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30000元,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心理疏导费等1500元,共计315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于2021年7月30日强奸未成年人,被告人马某乙对其强奸行为提供帮助,被告人周某某于2021年7月31日强奸未成年人。临夏市人民法院认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周某某的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严惩。

该案件曾引发广泛关注。2021年暑假,12岁的燕燕(化名)在一次网友见面后报案称被强奸,但公安局不予立案,嫌犯抓了又放。据举报信,2021年7月30日,燕燕被三名男子骗至临夏市后遭强奸,家属报案后,临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带回三名男子讯问,但随后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称无犯罪事实发生。

经过复议和复核,该案最终以"组织未成年人淫乱罪"立案,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嫌疑人不予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

2022年5月30日相关举报信发布后引发舆论关注,次日当地成立联合调查组,犯罪嫌疑人被刑拘,4天后检察院批准逮捕。2023年3月27日,该案在临夏市法院开庭审理,多名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认罚,并向受害者家属表达了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