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16岁继女强行发生x关系获刑3年2个月

2024-11-13 13:51  头条

继父就是后爸,在大家的印象中继父通常是比较正常的,最起码不会毒蝎心肠,可是近日有一则消息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一名33岁男子强奸了自己仅16岁的继女!实在令人感到气愤,然而判决结果更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何某某(1991年出生)与被害人小苑(化名,2007年出生)的母亲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3年,正值叛逆期的小苑,不听母亲的管教,何某某就建议把小苑送到武汉来,让小苑找份工作,顺便由何某某管教。小苑的母亲就觉得没有什么不妥。

于是何某某就租了个简易的出租房,而小苑的卧室就在客厅,没有隐私可言!

2023年10月24日晚上12时,被告人何某某下班回家吃饭期间喝了酒,饭后告知小苑不要玩手机了,二人就发生了肢体接触了,小苑的睡衣肩带就滑了下来,何某某在酒精的麻痹下,与小苑强行发生了性关系。尽管何某某投案自首,但没有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的认定条件。何某某以强奸罪结案,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其实从整个事件分析,很容易看出何某某的动机!

道德观念淡薄与自控力差

从整个事件来看,何某某在酒后因与小苑的肢体接触产生性冲动,进而实施犯罪。这表明他缺乏基本的道德约束,没有将继女视为家庭中需要保护的成员,在酒精的作用下,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让本能的低级冲动占据了上风。

正常情况下,一个有道德感的人即使在酒精影响下,也不会对自己的家庭成员尤其是未成年的继女产生这样的想法,而何某某却完全突破了道德底线,反映出他内在道德观念的极度缺失和自控能力的严重不足。

对权力和控制的错误认知

何某某提出将小苑带到武汉由他来管,这一行为可能暗示他在家庭关系中有较强的控制欲。在与小苑母女长期生活中,他可能潜意识里将自己视为家庭权力的中心。当小苑处于叛逆期,他试图通过 "管理" 小苑来强化自己的权威。

而在制止小苑玩手机这一过程中,肢体接触引发的犯罪行为可能是他在扭曲的控制欲下,将小苑视为自己可以随意支配的对象,从而进一步导致他的行为失控。

环境因素的催化

简陋的居住环境可能也是一个潜在因素。小苑的床铺在客厅这种相对开放又缺乏隐私保护的空间,从某种程度上模糊了彼此的个人空间界限,使得何某某更容易产生侵犯性的想法和行为。

而且,他们单独相处的状态,缺少其他家庭成员的制衡和监督,为他犯罪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条件,在这种环境因素的催化下,他内心的恶念得以付诸实践。

网友热评

3年零2个月叫从重处罚?强奸幼女,而且还是多次,难道就判三年?他强奸后为什么又主动投案?建议重审此案。

qi未成年少女和幼女的,不光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心理的伤害基本都是一辈子的,

轻判,就是纵容。不仅是纵容本案的罪犯,社会上有不少人也会效仿。

结语

这种事件的频繁发生是整个社会之痛,其反映出的是人性、家庭与社会环境交织而成的复杂问题。有些人内心的恶若不加以自我约束和引导,无论是原生家庭还是重组家庭,都需要更积极的情感教育、责任意识培养,绝不能让亲情成为伤害的幌子。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