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凌晨2点左右,在深圳一家采耳店工作的何女士为一名男性顾客提供静耳舒躺采耳服务,服务接近尾声时,该男子突然拉扯、搂抱何女士,并对她实施了包括掀裙子、袭胸、亲吻等猥亵行为,还将其胸部抓伤。
何女士当即反抗并呼救,但无人前来帮忙,趁对方放松警惕才得以逃脱。
处理过程
●店长阻拦报警:何女士事后立刻向门店负责人反映情况并要求报警,然而值班店长担心影响店铺声誉,拒绝并阻止她报警,还用她的手机与涉事顾客沟通,门店给了她300元精神抚慰费,希望她不要声张。
●女技师自行报警:当晚,何女士决定自行报警。目前,南山公安已对此事立案侦查,涉嫌猥亵的男子已被刑拘。
后续进展
●店长被开除:门店负责人称值班店长工作存在疏忽,已将其开除,并表示愿意对何女士进行补偿,但双方就补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
●律师观点:律师表示,何女士作为采耳店劳动者,不仅可以向猥亵她的男子索赔,还能向采耳店索赔,因为采耳店违反了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法定义务。如果何女士因此与采耳店解除劳动关系,采耳店还需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
网友看法
此事件在网上传播后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对女技师穿着裙子工作、店铺凌晨2点还营业以及索赔金额等方面提出质疑,甚至有人怀疑是"仙人跳",不过目前暂无定论。
若该男性顾客确实有猥亵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