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手机丢失,用定位追到39公里外一家手机店,店主先装不知情。
定位忽然跳到对面快递站,民警协助截下包裹,里面正是她的机,寄件人竟是刚才那位店主。

被当场拆穿后,他改口称是"别人卖的",要价3500才能给,最后女子来回折腾崩溃,只能谈到1750把机带走。
我的态度很明确:这是把失主当提款机,涉嫌收赃还变相敲诈。
别拿"行业惯例"挡箭牌--回收必须核验来源,来源不清就别收,寄走更是自知心虚。
网友一边倒喊别给钱,我也赞同:花钱换回不是"私了",是被迫买自己的东西。
店里收款、寄件记录、监控,都能锁链条,别让坏习惯变行业灰色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