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紧文明牵引绳!湖南津市两起遛狗不牵绳行为被依法处罚

2026-08-06 10:27  常德日报

常德日报记者 邓淇月 通讯员 罗蓝 近日,津市市公安局接连查处两起遛狗未牵绳引发的治安案件,两名违法行为人分别被依法予以警告处罚。

7月15日19时许,黄某某在襄阳街道盐矿路附近遛狗未系牵引绳,犬只横穿马路咬伤他人犬只。次日16时许,吴某某在汪家桥街道民安小区二期附近遛狗未牵绳,犬只抓伤一路人脚踝。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对黄某某、吴某某作出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