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一对夫妻在自家小饭店里摆了两张麻将桌,每场收40元台费,提供开水、空调和打扫服务。就这么个看似普通的经营行为,妻子李某琴却两次被警方以"开设赌场罪"刑事拘留,第一次判了7个月,第二次从2025年1月关到现在超过半年,还没判决。参赌的人罚500元就放了,但组织者被长期羁押,家属和律师怎么都想不通。

这40元到底算服务费,还是赌资抽成?丈夫缪分业说,这就是成本费,开空调、烧水、打扫都要钱,从来没从赌资里抽过头。律师也强调,最高人民法院有过明确解释:提供棋牌室只收正常场所服务费的,不算赌博罪。但现实中,为什么这类案子反复发生?
其实类似争议不少。有的地方对麻将馆收台费睁只眼闭只眼,有的地方却严厉打击。执法标准不统一,让很多小生意人心里没底。你说他是赌场吧,就两张桌子,收几十块台费,看起来更像社区老人打牌消遣的地方;你说不是吧,又确实涉及金钱输赢。问题关键在于,怎么区分"娱乐"和"赌博"?
法律上,"开设赌场罪"要求有组织性、控制性和抽头渔利行为。如果只是固定收点台费,没参与组织赌局,也没从赌资里分成,算不算犯罪?这中间有个模糊地带。但现实中,一旦动了手,警方往往按最严的标准来办,当事人很难抗辩。
更让人疑惑的是执法差异。同一件事,2021年已经判过一次,2025年又再来一回,难道每次换一波人就要重新追究?家属觉得委屈,网友也质疑:是不是执法过于机械?小本经营不容易,如果确实没抽成,何必反复揪住不放?
这件事说到底,是法律执行和现实经营之间的冲突。小餐馆想多点收入,老人想有个地方消遣,但一不小心就踩了红线。执法部门可能觉得,只要有麻将输赢,收钱就是助长赌博。但反过来想,如果全部取缔,是不是又有点一刀切?
目前,李某琴还在羁押中,取保候审也没批准。警方和检察院还没公开回应。这件事最终怎么判,可能会成为类似案例的一个风向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