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一对夫妻,结婚22年了,最终也没能走到最后。2024年的时候,女子和丈夫决定离婚,原因是她发现老公出轨了,出轨对象竟然是足浴店的技师。离婚后,女子就将第三者告上了法庭。

原来,前夫和第三者在一起的两年时间里,前夫对其可谓是十足的大方,花在她身上的除了特殊节日那些"520"和"1314"之外,两人的转账金额更是高达48万余元。
女子认为,前夫花在第三者身上的那些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前夫无权擅自赠与第三者,要求第三者返还48万元。
对此,第三者辩驳称,其前夫给她的48万元,并不单单是赠与行为,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男子的足浴消费款,是她的正当劳动所得,不同意归还48万元。
双方各执一词。本案特殊的地方就在于第三者确实是足浴店的技师,男子向她转账中包含了他在足浴店的消费等支出,因此这48万元转账的性质认定至关重要。
最后,法院判决前夫赠与第三者20万元的赠与行为无效,第三者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返还妻子20万元。
原配向小三追款,老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小三转账,毫无疑问,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事绝对无效。小三收到的赠与款全部要返还,但是如果起诉小三的时候,原配他们两口子已经离婚了,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小三只返还属于原配一半的财产,但原配的前夫可以另行起诉小三,返还剩下的一半。
有些姑娘总觉得"他对我好就行",可这"好"要是建立在骗人坑人的基础上,能踏实吗?今天能瞒着老婆给你花钱,明天也能瞒着你跟别人玩套路。
嘴上说心疼你,结果转头让你背个"小三"的名声,生活里被人戳脊梁骨,这哪叫对你好?真在乎你的人,绝不会让你活得偷偷摸摸。姐妹们擦亮眼,别为几句甜言蜜语就把自己坑进烂泥潭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