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广西“90后”女子被登记6次婚姻,结婚证上的人却不是她……(3)

2025-02-16 18:15  南国今报

从始至终,金先生对于这名女子的身份都没有过怀疑。他看过对方的身份证,显示的是小梅的姓名,"照片上的长相,我没和她(王某)仔细对比过"。

没多久,两人就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金先生说,当时双方就彩礼的问题进行了商议,金先生承诺两人领证后就给对方5万元彩礼。

随后,双方就在衢州市衢江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并在一起生活。但很快,金先生发现这个女子的表现有些异常。婚后不久,王某就开始不断地向他索要戒指、项链、彩礼等财物。

对于这个认识时间并不长的妻子,金先生也留了个心眼,没有当即把当初约定的5万元彩礼钱给她,想着再相处一段时间增进了解,可还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该女子就以回老家迁户口为由离开了。

结婚还不到一个月,这位新婚妻子就彻底消失了。2014年3月,金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和这名女子的婚姻关系,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准许两人离婚。

直到后来检察官找到金先生,他才知道,当初和自己结婚的女子是冒用了小梅身份的王某,而根据金先生的描述,检察机关认为,王某这么做是为了骗婚。而随后的调查也证实了检察官的判断,相关裁判文书显示,2015年,王某因犯诈骗罪被河北法院判处刑罚,在判决书中,提到了王某冒用小梅的身份进行骗婚的事实。

王某在衢江的骗婚行为是否要受到刑事处罚呢?检察官研究认为,在衢江的这起案件,犯罪涉及数额较小,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足5年刑罚的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是5年,王某在衢江的犯罪行为已经过了刑事追诉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