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竟遭14人性侵 包括6名未成年人

2024-11-04 13:31  头条

据大河报11月2日报道,2024年5月,湖南新化县法院查明,2023年4月起至7月27日案发,共8名成年人、6名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13岁的李晓霞实施犯罪行为,其中包括强迫卖淫、强奸等。另一主犯刘某某对李晓霞实施了引诱、奸淫,作案时17周岁。最终,犯罪分子均获刑,其中主犯刘某某数罪并罚获刑9年2个月,6名未成年人均判缓刑。本案8名成年被告人中,有3名为公职人员,均系通过联系刘某某达成卖淫嫖娼约定后与李晓霞发生性关系。涉案的三名公职人员均被开除公职,其中一名系乡镇人大副主席,已被双开。案发后,新化县自2024年1月起在全县开展为期一年的"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对性侵害未成年人始终保持"零容忍""零懈怠",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在湖南,相关部门和组织一直在努力推进妇女保护工作。例如,2023年以来,湖南法院共审结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25190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298份,办理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621件,救助742人,发放救助金1757.4万元。

同时,湖南省各级妇联也积极开展工作,通过组织培训、加强宣传等方式,提升妇联执委的履职能力,提高妇女自身的维权意识。例如宁乡市妇联组织全市三级妇联执委学习《妇女维权,撑起安全保护伞》课程,让执委们对如何发现报告、提供维权帮助、开展法制宣传等有了清晰认知。

然而,实际工作中仍可能存在一些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比如一些妇女可能因为缺乏法律知识或意识,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维权;部分地区和群体可能对妇女保护的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下,如何有效落实妇女保护政策和措施也面临挑战等。

为了更好地推进妇女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社会组织和团体可以加大宣传力度,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和服务;学校和家庭也应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的教育,培养女性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总之,湖南在妇女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需持续努力,不断完善和加强各项工作,以更好地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妇女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