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男子任某婚内出轨年长7岁的陈某,陈某还发短信挑衅任某的妻子黄某,黄某不堪其扰,将陈某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还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及赔偿经济损失。最终法院这样判。黄某和任某,于2019年结婚。
2023年9月,任某认识了年长自己7岁的陈某,两人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
任某不仅给陈某转账,还买首饰。
陈某明知任某已婚,却还多次发短信挑衅、辱骂、威胁黄某,把黄某逼得抑郁了。
黄某原本以为自己和任某能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两人从结婚后,一直相互扶持。
可谁能想到,平静的生活被陈某的出现,彻底打破了。
2023年9月,任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认识了陈某。
陈某比任某大7岁,可这年龄差距并没有成为两人之间的阻碍,他们很快就打得火热,发展成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任某像是被迷了心窍,开始背着黄某给陈某转账,
一开始只是小额的,几十块、上百块,后来数额越来越大。
不仅如此,任某还经常给陈某买首饰,项链、手链,一件接着一件。
黄某一开始根本没察觉,直到有一次偶然看到任某的手机转账记录,才如梦初醒。
黄某质问任某怎么回事,任某一开始还支支吾吾不肯承认,后来在黄某的逼问下,才不得不坦白。
黄某伤心欲绝,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心一意对待的丈夫,居然会做出这样的事。
更过分的是陈某,她明知任某已经结婚,却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更加嚣张。
她多次给黄某发短信,短信里的内容全是挑衅、辱骂和威胁。
她嘲笑黄某年老色衰,说任某根本不爱她,还威胁黄某要是敢管任某,就让她好看。
黄某本就性格比较内向,面对陈某的这些短信,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她每天看着那些恶毒的话语,心里越来越压抑,慢慢地,她开始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个人变得憔悴不堪,最后竟然抑郁了。
黄某的家人看到她这样,他们劝黄某不能再这样忍气吞声下去,一定要为自己讨个公道。
黄某在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下,起诉了陈某。要求陈某返还夫妻共同财产,还要求陈某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和2800元的经济损失。
不过后来,她经过考虑,放弃了2800元这部分的诉求。
陈某的行为实在太过分了,她不仅破坏别人的家庭,还对原配进行如此恶劣的挑衅和伤害。
难道她就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是违法的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任某未经黄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陈某,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是社会一般道德准则在法律上的体现。
任某和陈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本身就违背了道德准则。
任某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陈某,更是损害了黄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所以,任某对陈某的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
黄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共有人,有权要求陈某返还被赠与的财产。
本案中,由于证据只能证明任某赠与了陈某337.76元,所以,只能支持黄某要求返还这337.76元的诉求。
民法典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陈某明知任某已婚,仍与其发展不正当关系,还多次发短信挑衅、辱骂、威胁黄某,导致黄某抑郁,给黄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
所以,陈某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判决陈某赔偿黄某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终,法院认定:
任某给陈某的赠与无效,因证据只证明赠了337.76元,判陈某返还这笔钱。
还因陈某过错,判她赔黄某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