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村支书酒后猥亵16岁女孩,一审获刑一年八个月不服上诉

2026-02-28 13:31  头条

山东,16岁女孩和聋哑人妈妈在家,51岁村支书中午喝了2两白酒后,趁女孩爸爸不在家,去女孩家中。随后以怕狗为名要求女孩送她,把女孩压倒在地上内衣,拉扯女孩衣服,女孩打了村支书几巴掌。事后奶奶领着女孩去找村支书,对方却说只是箍了女孩肩膀,4天后,女孩家报警,村支书却辩称去找女孩父亲帮忙种胡萝卜,不存在猥亵行为,说女孩家有诬陷的可能。但女孩父亲的证言和警方的证据却揭开事情真相。一审判男子有期徒刑一年零8个月,男子提出上诉。女孩:有些事一辈子都消化不了。

2025年7月23日中午,父亲外出干活,16岁的女孩兰兰和聋哑母亲在家。因是盛夏酷暑,兰兰仅穿着内衣内裤在看电视,正看到高兴,却看到村支书楚某走进房间。兰兰又羞又怒, 急忙找到睡衣穿上。

楚某问她爸去哪了?

兰兰说,父亲刚走。

随后,她接着看电视,谁知楚某也跟着走进房间。

兰兰以为楚某有事,就想叫醒妈妈,却被楚某阻止。

兰兰又掏出手机,问要不要给爸爸打电话?再次被楚某拒绝。

兰兰不知道对方要干嘛,就自顾自看电视。谁知楚某说要回家,害怕她家的狗,让兰兰拿着出去手机出去送她。

当时兰兰家养了三只狗,一只中型犬,两只小型犬。

16岁女孩不知道对方是借口,就听话的拿着手机出去送他。

谁知刚到门口,楚某从后面抱住她。兰兰挣脱开,往回跑。男人追上去,把她摁倒在地,还想拉扯她衣服。

兰兰想掐对方脖子,想踹他,终因力气弱小,没能成功。

多次挣扎未果后,兰兰怒骂楚某,还呼唤自家小狗求助。

之后,楚某逃跑。兰兰趴在地上给爸爸打电话,又回房间叫醒妈妈,用手语告诉妈妈,刚才有人在脱她衣服。

妈妈急忙穿上拖鞋,带着她走到门外,楚某已经离开,随后母亲带着她赶到奶奶家。

奶奶一听愤怒不已,当即领着孙女找到楚某家中。楚某却说他喝了酒,只是在醉酒状态下做出箍着女孩肩膀的动作,并无其他行为。

下午2点,兰兰爷爷在微信上跟村里某干部说了这件事。

该干部回复说,别让外人知道,对谁也不好。不过,警方介入后,调查并没有被这些声音影响。

当日下午3:44分,兰兰在抖音上给一个人发私信,她以为对方是一个警察,向对方倾诉不想活下去了。

7月27日,事发四天后,爷爷报警,楚某被电话联系到案。

楚某在公安机关供述,说他事发中午和朋友吃饭喝酒。下午1:30分回家,因为他们正在种红萝卜,就想找兰兰父亲帮忙。得知兰兰父亲不在家时,他就想回家,但因为院子里有几条狗,他就让兰兰帮忙看着。

他走到门口时,因为狗冲着他叫,他下意识扶着兰兰肩膀,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是否碰到兰兰胸。

当天下午,兰兰奶奶去家里找他,他已经解释过了。

楚某和其辩护律师一共说了4条理由。

第一,当时,他是让岚兰兰帮忙挡狗,可能会不经意碰到兰兰胸部,但他绝对不是故意的,也不存在猥亵行为,更不存在摸胸追赶、强行把兰兰摁倒在地的行为。

第二,事发中午,邻居什么都没听到。楚某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兰兰身上没有检测出楚某的DNA,说明兰兰可能存在虚假陈述。

第三,楚某和律师辩称:楚某是村支书,人品有目共睹,不可能干这种事。

第四,2023年冬天,兰兰父亲曾找楚某办低保,因不符合条件,没有办成,不排除诬陷的可能性。但兰兰父亲却说,当日他出去干活时,碰到过楚某,他还朝对方笑了笑,对方也朝他笑了笑。

这说明,楚某知道他不在家中,楚某编造理由找他,是掩盖其犯罪行为。

双方说法不一,法院判案,看的是证据。

根据视听资料,证实兰兰父亲当日和楚某的车相遇。

民警对兰兰家养的三只狗做了试验。证实三只狗在陌生人进院后可能会叫唤,但不会做出攻击人的状态。

这说明,楚某找兰兰父亲帮忙,以怕狗为由让兰兰护送,就是编造的借口。

另外,一共有书证15条,证人证言9条,以及公安侦查的证据,和当事双方的陈述。

其中一名证人证言里,证实当天中午和楚某一起吃饭喝酒,其中一人说喝楚某喝了不到二两52度白酒。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楚某虽辩称只是酒后失态,但监控、证人证言、狗的实验等证据形成完整链条,足以认定其强制猥亵行为。

最终,一审判决:楚某强制猥亵罪有期徒刑一年08个月。

一审判决后,楚某不服,提出上诉。

兰兰爷爷表示,出事后孩子状态很不好,到现在都没有上学。

兰兰曾经发了一个朋友圈,说有些事是她一辈子都忘不了的。

有人说,这种人就应该重判,利用职权欺负人家弱势家庭,太欺负人了。

二审结果如何,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