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经理阻拦国安人员执法,还私自将工作情况透露给他人被处罚(2)

2025-04-23 13:19  FM93交通之声

杨某某仍无端拒绝、不知悔改,并涉嫌提供虚假信息,挑衅执法权威。

妨碍执法,依法处罚

杨某某法律意识淡薄、态度恶劣,蔑视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涉嫌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强制传唤杨某某,约谈酒店负责人陈某。

杨某某到案后,在讯问过程中逐渐从最初的答非所问、避重就轻、拒不交代到最后态度诚恳、反躬自省,深刻认识到自己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是违法行为。

陈某表示,酒店将进行严肃整改,处罚、处理相关当事人,对酒店员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杨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反间谍工作秘密。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如遇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请广大公民和组织积极予以协助配合。同时,相关知密人员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严格保守秘密,共同汇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