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却发现,这起案件的背后还存在着诸多隐情。原来,法官向老人居住地的社区了解相关情况时发现,最近几年来,余先生与自己的女儿一直纠纷不断,当地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已经有过多次调解的经历。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宏霞:那么纠纷主要是什么,是因为卖房子产生的纠纷,为什么要卖房子?卖房子就是替女儿来还清一笔债务,那么老先生在卖房子与不卖房子当中就是有些徘徊,所以相应的家庭纠纷没有解决。
担心女儿卖房还债 损害老人财产权益
父女二人因为是否卖房的问题一直纷争不断,如果余先生的女儿成了两位老人的监护人,她是否会因为要卖房还债而损害两位老人的财产权益呢?老人所在社区反映的这一问题引起了法官的高度关注。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宏霞:余某本来就是跟老人因为财产产生类似的纠纷,如果我一旦就这种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这样走下去的话,指定他女儿作为监护人,可能老人的财产就会流失,老人的晚年生活怎么保障?所以这个案子我就特别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