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张懿宸提出了如下几点建议。
首先,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降低部分风险因子的计算比例,提高保险公司资本使用效率,稳步释放权益资产配置空间。建议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监管政策,尽快细化明确和落实全国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及养老金投资运营长周期考核机制,针对符合国家战略规划的投资方向(如新质生产力、绿色投资等)以及具有稳定现金流表现和期间回报的投资策略(如并购基金、S基金)合理设置调控性特征因子等,进一步释放权益资产配置空间。
其次,重视并购基金通过接续方式为股权投资市场提供退出渠道的特殊作用,在防范实质性风险的原则下,给予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涉关联关系项目一定灵活空间。建议监管部门与时俱进,及时更新和调整优化监管政策,对于底层资产优质、现金流健康的标的企业,如能全面论证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设立有效机制保护保险资金利益和安全的关联交易项目,应本着重要性原则和把控实质性风险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相关操作流程,给予一定的灵活掌握空间。
第三,持续优化并购贷款政策。建议优化并购贷款期限及融资比例,对于现金流健康的优质并购融资,适当延长并购贷款期限至不超过10年,提高承贷比例至不超过80%;对于再融资项目,取消"不得超过初始并购贷款放款时起7年"的限制,按照新贷款期限规则进行评估和审批,给予企业更充足的时间进行贷款调整和资金周转,降低企业风险;统一监管标准,各地方监管局应统一并购贷款合规边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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