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营造乡村绿色生态空间。持续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提档升级农村公厕,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全覆盖,全域河湖稳定消除黑臭和劣Ⅴ类水体,力争建成100座左右休闲森林公园,推动9个涉农区整区建成美丽乡村。聚焦长江口及黄浦江流域,谋划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推进渔政监管能力提升,完善长江口中华鲟保种繁育科普科研条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多部门联合监测评估,建立差别化管控、系统化集成的联动防治体系,形成分区分类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链条技术目录,优先在关键源区因地制宜强治理、提效能。
(十九)优化村庄长效管护机制。强化一体化建管养,结合和美乡村片区化建设,推动农村河道管护、垃圾处理、污水治理、路桥养护等实现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加大区镇财政对村庄管护的保障力度,推广"专业队伍+村民参与"共管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在成本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引入市场化主体参与村庄专业管护。
七、提升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水平
(二十)夯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压实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提升各级党政干部抓"三农"工作本领。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进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工作。严格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持续深化对村党组织巡察。落实为居村减负"一办法两清单",巩固"四减"成果,强化为基层赋能增效。
(二十一)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水平。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提升乡村治理积分制效能。强化乡村地区"多格合一"治理机制,提升村委会服务群众能力。加快智慧村务建设,扩大"新版社区云+阳光村务"实施范围。建设平安法治乡村,持续深化"四百"大走访,用好"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解纷"一件事"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城乡法律援助结对机制,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工程建设。
(二十二)着力培育文明乡风。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全国文明村镇创建,推动乡村移风易俗。扩大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丰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内涵,创新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形式,开展文艺赋美乡村和"村字号"文体活动,将村展示馆、村史馆与党群服务站、综合文化活动室等有机结合,传承和保护区域特色农耕文化、民俗文化,将市民夜校、社会大美育课堂等优质资源向乡村地区延伸。
八、优化乡村基本公共服务
(二十三)深入建设颐美乡村。健全适应乡村养老服务需求的集中照护与互助服务网络,每个村原则上建有一处生活支持型养老服务设施,高龄、失能老年人较多的村或若干个相邻村建有一处综合性托养设施。深化推进医养结合,推动有条件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增加康养指导、精神慰藉等服务,强化托养照护、助餐服务等功能,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紧急救援服务。
(二十四)增强乡村医疗服务能力。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康复护理功能,拓展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巡诊和派驻服务,推动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和中医药技术方法推广应用。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与医联体牵头医院用药目录衔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强化医防融合的公共卫生网底功能,持续提升农村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二十五)提升乡村教育内涵水平。实施新一轮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开展郊区学校精准委托管理,提升城乡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条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促进乡村学校"小而美""优而精"发展。深入实施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加快新优质学校高质量发展和辐射引领,探索优质普通高中与乡村相对薄弱高中结对。促进产教融合,鼓励院校与涉农企业在人才培养、产学研等方面加强合作。
九、促进农民稳定长效增收
(二十六)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创新发展。鼓励具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优质经营主体合作,探索"乡村运营"模式,推进低效物业资产盘活利用,拓展农业多种功能。积极构建横向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健全区、镇两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台,促进村级集体经济跨地域片区化联动发展。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改革试点,优化镇级收益分配机制,理顺镇村集体企业产权关系,稳步推进农村存量集体无证不动产确权补证,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场公开交易。
(二十七)分层分类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着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就地就近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健全各类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乡村产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在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的基础上,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加强相关救助帮扶政策衔接互补,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十、强化机制创新和要素保障
(二十八)推进乡村规划土地管理创新。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用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政策工具,细化实施"点状供地"政策,满足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加大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对乡村地区的反哺力度,探索构建保障乡村产业振兴项目的市级减量化指标统筹机制。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作价入股实施路径。
(二十九)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强化财政金融协同,深化"政银保担"四方合作机制,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加快构建复合、多元、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兴农,探索设立上海市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健全乡村产业投资促进机制。
(三十)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实施产业振兴、科技创新、技术技能、乡村建设治理服务、青年创业兴乡等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引育计划。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高素质农民累计培育人数达到3.9万人。完善农业"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制度,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差异化薪酬待遇体系。推进"人才沪郊行"工程,开展"护航青创"行动,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加快构建以百名科技、产业、改革型人才为引领,以千名乡村发展、建设、治理型人才为主体,以万名技术、技能、服务型人才为基础的乡村人才梯队。
十一、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协调功能,建立健全事关乡村振兴重大问题、重大工作的讨论决策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难点任务"挂图作战"。强化规划实施,围绕规划任务形成可分解、可监测、可评估的工作指标,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体系,加大市级协同和区级落实力度。广泛凝聚共识,动员社会组织、青年人才、专业能人及社会公众投身乡村振兴实践,及时总结基层实践案例,讲好上海乡村振兴故事,凝聚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