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一则指导性案例引发广泛关注。一名未成年女孩通过交友软件结识男性后报警称被强奸,看似普通的刑事案件,经检方介入调查后,竟揭开了一个流窜5省8地的"仙人跳"犯罪团伙的真面目。

凌晨报警:酒后发生关系,女子控诉遭强奸
2021年10月30日,河南安阳男子孙某某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未满18岁的李某某,两人相约共同就餐并饮酒,随后前往某洗浴中心发生了性关系。次日凌晨3时许,李某某突然拨打报警电话,声称自己因醉酒失去反抗能力,被孙某某强行侵犯。
公安机关处警时发现,孙某某身上有疑似反抗造成的抓痕,结合李某某的陈述,初步认定孙某某有强奸犯罪嫌疑,于当日立案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至此,似乎正朝着"性侵案件"的常规处理流程推进。
反转浮现:和解协议藏破绽,检方介入揪疑点
就在孙某某被刑拘后不久,事情出现了戏剧性转折。2021年11月3日,孙某某家属向公安机关提交了一份李某某的自书材料,称双方系自愿发生性关系,自己此前是"报假案",且双方已达成和解。这份材料与李某某报案时的陈述截然相反,让案件陷入迷雾。
安阳市高新公安分局随即启动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商请文峰区人民检察院介入。检察官审查证据时,很快发现三大关键疑点:自称李某某"姑姑""姑父"的两人以撤案为条件索要3万元赔偿款,收款后便失联;所谓"姑姑"外貌年轻,与身份明显不符且未核实亲属关系;洗浴中心监控显示,李某某与孙某某进入时行动自如、举止亲密,毫无醉酒被胁迫的迹象。
真相大白:三人串通设局,5省8地流窜作案
针对疑点,检警双方联合开展侦查,调取了三人的户籍、通信、住宿及出行信息,真相很快浮出水面。所谓"姑姑""姑父"实为刚满18岁的王某甲、王某乙,与李某某并无亲属关系,三人案发前共同入住酒店,案发后频繁通话串通,显然是有预谋的团伙作案。
检察机关当即建议:变更孙某某的刑事拘留为取保候审,对李某某等三人以涉嫌诬告陷害罪立案侦查,并纠正公安机关询问未成年人时未核实合适成年人身份等执法瑕疵。2021年11月12日,警方在省外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进一步深挖扩线,一个更惊人的事实被曝光:2021年6月至11月短短5个月内,李某某三人以相同手法在河南、四川等5省8地疯狂作案8起,其中4起敲诈勒索得手,累计非法获利23.7万元。他们的作案套路高度固定:由李某某通过社交软件引诱男性见面,发生关系后报警称被强奸,再由同伙冒充亲属索要"和解费",得手后迅速换地流窜。
法网恢恢:数罪并罚获刑,司法监督避免冤错
2023年1月17日,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王某甲、王某乙三人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和敲诈勒索罪,结合其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分别判处三人六年六个月至七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与此同时,孙某某涉嫌强奸一案被依法撤销,其他7起案件中,1名被错误立案的被害人被撤案,1名被错误移送审查起诉的被害人被作出不起诉处理,有效避免了冤错案件的发生。
此案中,检察机关通过侦查监督既严惩了跨区域流窜犯罪,又依法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成为维护司法公正的典型案例。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交友需谨慎,遭遇类似敲诈勒索时要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切勿因怕麻烦私下和解,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