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式”注销能否逃避税收责任?专家解析:不能

2026-07-10 17:12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7月10日电 (记者车柯蒙)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查处了聊城开发区奶泡商贸经营部网络店铺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经查,2023年至2024年,聊城开发区奶泡商贸经营部在网络平台销售货物,通过私人账户收款、未依法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及纳税申报等方式隐匿收入,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544.72万元。因该店铺于2024年申请办理了注销,202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店铺实际控制人任威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971.2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不法分子通过提交虚假材料、隐瞒关键事实等手段完成注销登记,是否可以逃避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人表示,通过私户收款隐匿收入、"逃逸式"注销等方式偷逃税,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山东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石绍宾表示,这是一种典型的偷税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可对企业依法恢复登记并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对个体工商户实际控制人依法追究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