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烤肉店差评,小伙竟被法院判赔1.3万!

2024-08-14 14:14  江苏城市频道

对于不满意的商品或服务给个"差评"是常规操作,但一小伙认为自助餐厅"食材差""不好吃""合成肉"就在社交平台上发表了负面评论,最后却被判赔偿万余元并致歉。

近日,福建厦门湖里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消费者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评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 

去年,小曾(化名)到一家连锁烤肉店用餐后,觉得不好吃,还拉肚子了,他怀疑是店里的肉有问题。

后来小曾在刷短视频时,看到这家烤肉店又开了新店,还有博主发了宣传视频,于是他在这些短视频下方评论,发表了一些负面评价,比如"这家全是合成的""重要的事说三遍,合成肉!全是假肉"等。

连锁烤肉店则认为

小曾的评论侵犯了烤肉店的名誉权

请求法院判决小曾赔礼道歉

厦门湖里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烤肉店要求将赔礼道歉的视频置顶,并且赔偿相关的损失,包括他们推广宣传的费用损失、律师费以及一些必要的差旅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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