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制止家暴致人轻伤案今日开庭重审,此前一审被判故意伤害

2026-08-18 13:18  四川法治报

2024 年,山东聊城的刘某看到一名男子当街对一名女孩拳打脚踢,上前劝阻时和打人者发生了冲突,他两次将打人者放倒在地,致其轻伤。2025年11月,刘某被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判处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刘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于8月18日开庭。

这起案件引发公众对于刘某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的广泛讨论。父亲当街殴打未成年女儿是否属于家庭暴力?刘某两次放倒孩子父亲的行为,是否突破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郭刚,就相关问题进行法律解读。

当街制止施暴者致人轻伤

一审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8月15日,当事人刘某向记者讲述了事发当晚的经过。

2024年5月26日深夜,刘某在途经聊城市区某广场时,看到一名成年男子当街脚踹殴打一名小女孩。"事发之初,我完全不知道两人是父女关系,我只看到一名成年男子当众暴力伤害毫无还手之力的孩子。"刘某说。

刘某及其同伴当即上前劝阻制止,打人者朱某没有听劝,反而对刘某进行呵斥,双方发生语言冲突。刘某说,为了防止朱某继续殴打女孩,他便出手控制打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