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儿离世一年后,61岁的樊旭声选择了一种决绝的方式寻求真相,他将赣榆区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这起诉讼的源头,是2024年元宵节次日,他女儿樊蕊在一场陪酒后的死亡。官方最初的结论是酒精中毒,涉事镇干部因违规宴请受到处分,家属也获得了两百余万元的赔偿。然则,一纸"不予立案通知书"并未平息一位父亲的疑问,当他事后得知女儿体内被检出男性精液时,整个事件的性质在他心中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这场围绕一个年轻女性生命真相的追问,从家庭的悲伤,演变成了对公权力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牵动着公众的目光。

悲剧的序幕在2024年2月23日晚拉开。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的昌隆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内,公司老板刘某设宴款请镇领导。时任镇党委书记庄某、镇长祁某等5名干部悉数到场。饭局上,公司女职员、办公室主任樊蕊负责作陪。据后续纪委调查,樊蕊在席间连续向多名镇干部敬酒,短时间内饮下至少四杯白酒。酒宴散场后,镇党委书记庄某特意交代刘某要安排人照顾好樊蕊。刘某随后安排两名女员工将樊蕊扶入自己位于一楼的办公室套间内,夜深人静之际,刘某与樊蕊发生了性关系。次日清晨,刘某发现樊蕊已无生命体征,随即报警。
樊旭声接到通知赶到殡仪馆时,法医初步判断其女死因与酒精过量有关。悲痛之余,他当即提出尸检请求,但未获明确回应。数日后,警方告知他,在樊蕊体内提取物中检出了老板刘某的精液。赣榆区公安局经过初查,于2024年3月4日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官方给出的解释是,刘某与樊蕊系情人关系。不久,赣榆区纪委对5名违规接受宴请的镇干部分别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及诫勉谈话的处理。樊旭声一家在与刘某达成协议后,领取了总计235万元的赔偿款,樊蕊的尸体也被火化。事情似乎就此画上句号。

然而,赔偿与处分并未抚平樊旭声内心的疑云。情人关系的说法,加之警方始终未进行正式尸检,并且他多次要求查看事发当晚公司与镇政府监控时,均被告知"设备故障",这些细节让他愈发坚信女儿的死另有隐情。他无法接受一个模糊的"酒精中毒"结论,尤其当性关系的事实浮出水面后,他迫切想知道,女儿在失去意识前后究竟经历了什么。为了寻求一个明确的答案,2025年4月,樊旭声向赣榆区公安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案件调查结论、不予立案依据以及未进行尸检的理由。

赣榆区公安局在6月的答复书中称,樊旭声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刑事案件类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并且部分内容属于咨询行为。这一答复彻底激化了矛盾。樊旭声认为,案件从未被刑事立案,何来"刑事案件类信息"一说?他坚持认为,这属于公安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的信息,理应公开。2025年8月,在行政诉讼开庭前,塔山派出所再次书面回复,称樊蕊死因排除他杀,且家属已达成赔偿协议。这些答复均无法打消樊旭声的疑虑,他坚信,只有完整的真相才能告慰女儿的在天之灵。10月29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至今尚未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