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
判决书中北山狼公司辩解,烧烤炉上的标识,是通风孔的设计,完全没有商标功能。而且,烧烤炉跟电动车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不会让消费者产生联想。但法院并不认可这个说法,表示被诉侵权标识虽为镂空图案,但并非行业惯用的通风孔形状。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请求对涉案商标进行跨类保护,此种保护必须以该商标是驰名商标为前提......第20259564号"商标在第12类电动运载工具上构成驰名商标;
被诉侵权商品为烧烤炉,被诉侵权标识虽为镂空图案,但并非行业惯用的通风孔形状,被告北山狼公司未能就使用被诉侵权标识作为通风孔设计作出合理解释,应当认定其主观上具有攀附涉案商标的故意。被告将上述标识突出使用在烧烤炉的两侧,容易被相关公众关注到。同时基于涉案第 20259564 号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告使用被诉侵权标识的方式更容易让相关公众联想到商品来源,客观上起到了识别来源作用,系商标意义的使用。
被诉侵权商品上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标识,在隔离状态下,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商品与蔚来公司或涉案注册商标的商品存在某种特定联系,造成一定的混淆。同时,被告对被诉侵权标识的使用,极易淡化涉案注册商标已经形成的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侵害了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
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又称"周知商标"或"世所众知"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其中"相关公众"指的是为该商标所标示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商品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以及在商品经销渠道中涉及的经营人员和相关人员等。
驰名商标与普通商标相比,有其特殊性。普通商标只能在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的保护,而驰名商标具有跨类别保护作用,即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可以通过跨类别保护的方式,将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到其他与已有注册类别不同但相关的类别上。这样即使其他类别中存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也可以对其进行阻止和追究侵权责任。
一定要主动避让驰名商标,不管驰名商标是文字还是图形,不管是作为文字使用还是作为图案使用,甚至商品设计的一部分使用,都可能涉及侵权,都可能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惹不起躲得起!对于烧烤炉的通风孔设计酷似蔚来汽车logo被判侵权,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