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被封1021处房产副市长:曾说“没有鸡西人民,我什么也不是”(2)

2024-10-15 10:14  九派新闻

以上金额累计31亿元有余。

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140987.522529万元、查封1021处房产、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扣押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18家公司股权。

牡丹江市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传良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逃匿后被通缉一年不能到案。有证据证明前述在境内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属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的违法所得及收益,依法应予以追缴。

涉案财产(部分)截图

公告列出了各类财产的详情情况。分析房产一项发现,光涉事车库就超200个,而且涉案的多套住宅、门市、车库、车位都是连片的,同一个小区,甚至同一栋楼多套资产均与本案有关。

九派新闻注意到,涉案的财产清单一页报纸刊登不下。

【2】在职期间涉嫌贪污、受贿、长期搞钱色交易

李传良的简历显示,其1963年9月27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鸡西市,硕士研究生文化。

在职期间,李传良曾任鸡西市财政局原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鸡西市原副市长、鹤岗市原副市长。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0年9月消息,李传良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黑龙江省监委依法对其进行监察调查。经初步调查,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长、市政府副市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骗取、侵吞等方式,贪污巨额国有资金;涉嫌收受他人贿赂;长期搞钱色交易。李传良为躲避调查目前已逃至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

同年12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对李传良发布通缉令。

牡丹江市中级法院经审查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实施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犯罪地在黑龙江省鸡西市,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将没收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申请一案交由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于2024年9月29日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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