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禁令全面落地,10月起,禁止给三类人分配宅基地盖房

2024-09-29 10:56  头条

这几年,随着农村的不断发展,农村宅基地问题成为了人们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因为农村宅基地现状面临多重问题,包括管理混乱、资源浪费、法律不明确等。为了严守农村宅基地政策红线不动摇,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的规范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的有序发展,国家不得不出台很多规范性的政策。

这不,近期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国家又提出了"给进城农民留后路"的宅基地政策,其中明确指出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就是要按照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的要求,切实为农民长远利益着想。而且会议表明3类人将无法在农村盖房,哪三类?来看看吧。

第一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我们都知道,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说仅供本集体成员使用。而那些非本农村集体的人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比如城市居民,即使对农村生活充满向往,也不能在农村随意盖房。

这是因为宅基地都是属于村集体所有,非集体成员自然无权享受这一权利。即便是有钱想购买,也是不被允许的,这也是国家严厉禁止的行为。如果不禁止,农村就将被资本控制,苦的还是农民朋友。

第二类:退休回乡的干部职工

据了解,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是本次会议重点强调的人群。因为只有这样,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才不会开,农村宅基地的底线才能守住,城乡融合发展才会顺利。

虽然很多人认为退休回乡干部职工能成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法律不允许突破这一规定。因为弊大于利,一旦口子开了,势必会引发更多的资本融入农村,让农村变味。

而且,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生活保障,而退休回乡的人员,往往在城市里都有户口、房子、退休金,还享受城市公共保障,因此不需要宅基地来保障生活。所以国家明确指出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

第三类:已经拥有一户一宅的村民

"一户一宅"是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原则。如果一户人家已经拥有了一处符合规定的宅基地,那么就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来盖房。这是宅基地一直以来的规定。而且,随着去年宅基地确权证书发放,凡是涉及一户多宅的,都将受到惩罚,而且还面临拆除的风险。

所以说,如果一个家庭已经在农村有了一处宅基地,并且房屋面积满足居住需求,即便还想再盖一处新房,这种申请将不会被批准。

另外,村里那些已将宅基地出售或转让给他人的成员,也将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这也是为了防止宅基地出现滥用和无序流转问题。

看得出,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非常重视,而宅基地新规定的实施,在维护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值得每个村子尽快实施。

当然,如今的宅基地政策也特别人性化,尤其是允许农户通过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荒废的宅基地,这也让农民享受到了更多的改革红利。

总之,随着宅基地管理的日益规范,农村发展将会变得更好,农民朋友也将会获得更多地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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