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永州一宗备受关注的强奸幼女案迎来了再审结果。案件的主角,90后医生刘胄赟,因涉嫌强奸两名未满14岁的幼女,曾在一审和二审中引发公众热议。而令人震惊的是,刘胄赟的父亲,曾任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刘志军,也曾为其作出无罪辩护。最终,法院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刘胄赟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案件得以尘埃落定。
案件回顾
刘胄赟,出生于1992年,是永州市蓝山县某镇卫生院的内科医生。2023年10月,他因涉嫌强奸两名幼女被警方刑事拘留。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刘胄赟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网络与两名未满14岁的女孩相识、交往,并在不同时间地点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受害者分别是2009年出生的来某某和2010年出生的廖某某。

案件曝光后,社会反响强烈。
2024年8月,江华县法院一审判处刘某赟有期徒刑八年,赔偿来某某医疗费等损失286.24元。一审宣判后,刘某赟提出上诉。
永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但量刑不当--刘某赟在犯罪过程中未使用暴力、威胁等恶劣手段,亦未造成严重后果,对其量刑偏重。
2025年7月24日,永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定罪和附带民事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的量刑部分,以强奸罪判处刘某赟有期徒刑六年。
此后,刘某赟的父亲、曾任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刘志军提起申诉。
2025年11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本院院长发现本案符合再审立案的条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12月19日,此案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据参加庭审人士介绍,此次庭审中,公诉人仍指控刘某赟构成强奸罪;刘志军则以辩护人身份作无罪辩护。在举证质证阶段,公诉方出具了关于被害人来某某出生时间、廖某某微信聊天身份等新证据,辩护方对证据收集的程序合法性和内容真实性提出质疑。
当日下午,法庭宣布,因控辩双方分歧较大,将由合议庭评议后再择期宣判。










